添加日期:2017年5月11日 阅读:1712
日前,一份国家卫计委办公厅印发的《关于征求互联网诊疗管理办法(试行)(征求意见稿)和关于推进互联网医疗服务发展的意见(征求意见稿)意见的函》(下称《意见》)在社交媒体上流传。《意见》对互联网诊疗活动准入、医疗机构执业规则、互联网诊疗活动监管以及法律责任做出规定。有业内人士认为,《意见》增加了医生网上问诊门槛,同时收紧线上诊疗范围,这将对互联网医疗行业产生重大影响。在《意见》总则中可以看到,允许开展的互联网诊疗活动限于医疗机构间的远程医疗服务和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的慢性病签约服务。
《意见》明确地给互联网医疗划定了范围——远程医疗和慢性病签约服务。事实上,已经有企业在这方面赚到了钱。以心医国际为例,过去几年间,其医联体远程协作体系已覆盖了全国31省4000多家医院,更在2016年建设并服务了全国90余个各级各类医联体项目。值得一提的是,继服务河南、青海两个**示范远程医疗综合会诊平台之后,心医国际推动建设了国家远程医疗政策试点省之一--贵州省远程医疗综合业务管理平台。协助贵州省三级医院对省内县级医院、中心乡卫生院及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提供远程医疗服务,为该地构建统一管理与服务信息平台,提升救治能力。
《意见》除了给医疗划定范围外,还对医生的职业有了规定。目前,大量医生在线上提供诊疗服务,其原单位多数采用“知情但不约束”的态度。此次《意见》要求,医务人员开展互联网诊疗活动必须经其执业注册的医疗机构同意。这标志着如果没有原单位许可,医生将无法提供在线诊疗服务,很多医生必然会因此告别线上服务,这对拥有大量线上医生资源的互联网医疗企业将产生负面影响。
没有实体依托的纯线上互联网医院,很容易导致法律监管空缺。此前针对互联网医疗,政府态度相对模糊,此次公布的《意见》意味着政府监管加强。《意见》强调,互联网诊疗活动应该由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医疗机构提供。这意味着仅有虚拟线上诊疗业务的互联网医疗公司备受打击。
中国医院协会副会长王杉认为:中医讲望闻问切,西医讲望触叩听,如果其中任何一个环节只用某一个模式,尤其是在屏幕上,一定会带来诊断和治疗的误差,进而产生医疗纠纷。“在目前的技术水平上,通过互联网进行诊疗和治疗无法做到完善,存在巨大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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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范围】用于缓解颈、肩、腰、腿及闭合性软组织疼痛、肿胀等不适症状人群的物理冷敷。【使用方法】外用。将本品适量直接涂抹于不适部位,轻轻按摩2-3分钟,每日2-3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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